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是盐城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。
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盐城市域内从事汽车维修、检测和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、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为政府部门、行业发展、会员企业和社会民生服务,促进全市汽修行业转型升级、高质量发展。
党的建设:本协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
第四条 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盐城市民政局。
本协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、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。本协会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是本协会的组成部分,不具备法人资格,不得另行制定章程,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、开展活动,法律责任由本协会承担。
第六条 本协会的住所: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7-1号毓龙大厦七楼。